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在《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》作出了调整,目的在于扩大进口,使得贸易更加方便。
自7月1日起,进口一下包含的产品,不再需要在办理海关手续前,到当地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申请进口许可证,企业进口通关手续得以简化。
自动进口许可证制度,是把进口许可证无附加条件的签发给进口商,在许可证项下的商品清单中的货物,进口企业只要申请,就可以进口。
机加工的目录如下:
商品名称 辐照元件激光切割机 编号8456100090
其他用激光或其他光或光子束处理的机床 编号8456901000
编号8456909000
其他方法处理材料的加工机床 编号8462101000
加工金属的数控锻造或冲压机床 编号8462219000
加工金属的数控弯曲、折叠或矫平机床 编号8462311000
加工金属的数控板带纵剪机 编号8462312000
加工金属的数控板带横剪机 编号8462319000
加工金属的其他数控剪切机床 编号8462411900
其他数控冲床8462911000
金属型材挤压机8462991000
主要经营数控切割机(等离子切割机、)。在取消进口许可管理的前提下,对海外市场的进出口更便利了。